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一年内累计扣36分的处理方式如下:
一、处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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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留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36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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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学习与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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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 :需在15日内到驾驶证核发地或违法行为地参加为期7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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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 :学习后需参加科目一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恢复驾驶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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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若在记分周期内累计扣分超过24分(含36分),除参加法规学习外,还需在科目一合格后10日内参加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二/科目三),按准驾车型重新考试。
二、特别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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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扣36分属于特别严重违章行为,处理完毕后需重新参加全部考试流程,包括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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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拒不参加学习或考试,驾驶证将被公告停止使用。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