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
岗前培训期间离职是否发放工资,需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综合判断,具体分析如下:
一、工资支付的基本原则
-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应支付工资
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岗前培训期间,劳动者已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属于劳动合同履行阶段,因此公司应支付工资。
-
特殊情况处理
若劳动合同或培训协议中明确约定“干满一定期限才有培训期工资”,需结合实际履行情况判断。若劳动者仅工作了半个月,通常情况下仍有权获得相应报酬,但需参考合同约定。
二、服务期与违约金条款的影响
-
服务期约定
若劳动合同中包含服务期条款(如专项培训费用投入约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需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培训费用且不得高于未履行部分分摊额。
-
工资与违约金的关系
违约金仅影响服务期未履行部分的工资补偿,不影响劳动者依法享有的其他工资权益(如最低工资标准、实际工作期间的报酬)。
三、其他注意事项
-
试用期工资标准
若培训期间被认定为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正式工资的80%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工资支付时效
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在当次工资支付中结清工资,不得分期支付。
四、**建议
若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资,可采取以下措施:
-
协商解决 :与用人单位沟通确认工资支付情况;
-
劳动仲裁 :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需提交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及证据清单;
-
法律诉讼 :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岗前培训期间离职通常有权获得工资,但需注意合同条款的具体约定,避免因服务期等特殊条款影响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