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三类人员是指在特定工种中,从事具有较高安全风险作业的从业人员。根据相关法规和行业标准,特种作业人员主要分为三类,具体如下:
一、第一类特种作业人员(高危类)
包括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起重机械操作作业、客运索道操作作业、大型游乐设施操作作业、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操作作业、压力容器操作作业、电梯操作作业、起重机械安装、维修作业、金属冶炼与压延作业、石油化工装置操作作业、烟花爆竹作业、民用爆炸物品作业、核与辐射作业、高毒作业、制冷与空调设备安装、维修作业、大型游乐设施安装、维修作业等。
二、第二类特种作业人员(中等风险类)
包括矿山作业、建筑施工特种作业、压力管道操作作业、电梯安装、维修作业、起重机械安装、维修作业、金属冶炼与压延作业、石油化工装置操作作业、烟花爆竹作业、核与辐射作业、高毒作业、制冷与空调设备安装、维修作业、大型游乐设施安装、维修作业等。
三、第三类特种作业人员(低风险类)
包括带电作业、高空悬挂作业、制冷与空调设备操作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起重机械操作作业、客运索道操作作业、大型游乐设施操作作业、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操作作业、压力容器操作作业、电梯操作作业、起重机械安装、维修作业、金属冶炼与压延作业、石油化工装置操作作业、烟花爆竹作业、核与辐射作业、高毒作业、制冷与空调设备安装、维修作业、大型游乐设施安装、维修作业等。
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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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依据 :三类人员主要根据作业风险程度划分,三类风险相对较低,但仍需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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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要求 :三类特种作业人员需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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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部门 :不同类别特种作业人员由不同部门监管,例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由住建部门管理。
以上分类依据《特种作业目录》《特种设备安全法》及应急管理部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