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左转已转过去的车辆被直行车辆撞击的责任划分需结合具体情形判断,主要分为以下四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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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行车辆闯红灯或违反让行标识
若直行车辆闯红灯或未遵守路口让行标识(如前方路口有直行车辆需让行的标志),则直行车辆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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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行车辆未让行且无其他过错
在无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若直行车辆未让已过半的左转车辆先行,直行车辆需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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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转车辆未让直行车辆先行
若左转车辆在转弯过程中未让直行车辆先行(如未在转弯完成前进入直行车道),左转车辆需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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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均存在过错
若双方均闯红灯或违反交通规则(如直行车辆超速、左转车辆未减速),则按过错比例分担责任,直行车辆通常承担更大比例。
法律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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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现场、检验鉴定结论等制作责任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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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明确转弯车辆与直行车辆的通行优先权规则。
建议 :具体责任以交警责任认定书为准,认定书会综合现场证据、交通规则及双方行为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