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经济法中票据提示承兑及付款期限的记忆,可总结以下核心要点:
一、票据分类与付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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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票即付票据 :支票、本票、见即付汇票(简称“见即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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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提示承兑,但需提示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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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付款期限:支票10日,本票2个月,汇票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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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诀:支10本2汇1(谐音“知是笨儿会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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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承兑的票据 :定日汇票、见定汇票、出定汇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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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先提示承兑,再提示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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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付款期限:均为到期日起10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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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承兑期限:定日汇、出定汇为到期日前,见定汇为出票日起1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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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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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作、合资企业董事会特别决议需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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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票绝对应记载事项包括:汇票字样、无条件支付委托、确定金额、付款人/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
以上口诀通过分类记忆和谐音联想,帮助快速掌握票据提示承兑及付款期限的核心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