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中可撤销法律行为的口诀及要点如下:
一、核心口诀
可撤销法律行为的核心口诀为: 重大误解、欺诈胁迫 。具体包括以下两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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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误解 :行为人对行为性质、对方当事人等关键要素存在错误认识,导致行为后果与真实意愿相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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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诈胁迫 :一方以欺诈或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实施法律行为。
二、关键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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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态 :行为被撤销前已生效,撤销后自始无效(溯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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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权行使 :需由受损害方主动主张,法院或仲裁机关不主动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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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限制 :重大误解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年内行使,欺诈胁迫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年内行使。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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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欺诈时,若受益方知道或应当知道欺诈行为,仍可能构成可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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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权人可通过承认行为有效或放弃撤销权使权利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