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科目三考试或练车过程中,若被其他车辆撞击,责任划分需根据事故具体情况判断,主要责任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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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通常不承担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学员在考试或学习驾驶过程中因他人过失或违章操作导致事故时,由对方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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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练或考官可能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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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事故发生在学员与教练正常驾驶过程中,因教练操作失误或车辆故障导致,教练车需承担赔偿责任,但学员因无驾驶资格,责任可能由教练或安全员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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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事故涉及教练车违规(如闯红灯、超速等),教练车将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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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介入理赔
事故责任认定后,由保险公司根据保险条款进行赔付,学员通常无需直接承担经济责任。
总结 :被其他车辆撞击时,学员一般无需担责,责任主要由对方车辆方承担;若涉及教练车操作问题,教练或驾校可能承担连带责任。具体以交警事故认定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