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校和教练
关于驾校学车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责任归属问题,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主要分为以下情形:
一、正常学车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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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主体
学习驾驶的人员不具备独立驾驶资格,其驾驶行为属于执行工作任务,因此事故责任由 教练员或驾校 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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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练员责任免除情形
若教练员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或采取必要制止措施仍无法避免事故(如学员故意或重大过失),则 可免除或减轻驾校的责任 。
二、学员故意或重大过失
若学员存在故意行为(如醉酒驾驶)或重大过失(如未系安全带、超速等),且教练员未尽到制止义务,则 学员需承担主要责任 ,驾校可能根据内部管理协议追偿教练员。
三、学员私自驾车
若学员未经教练允许私自驾车外出发生交通事故,则 学员需承担主要责任 ,驾校可向教练员追偿。
四、事故处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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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警与现场处理
事故发生后需立即报警,交警部门会进行现场勘查、认定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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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范围
包括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家属误工费等合理支出。
五、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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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学员学车期间违法或发生事故,由教练员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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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死亡,需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
总结 :正常学车撞人责任由驾校和教练承担,但存在学员故意/重大过失或私自驾车的特殊情形时,责任会相应转移。具体责任划分需结合事故调查结果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