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中断两个月的补缴方式及条件如下:
一、补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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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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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因用人单位未及时缴纳导致中断,可要求单位补缴,单位需承担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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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时需提供工资凭证、劳动合同等材料,由单位向社保局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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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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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状态 :由新单位或原单位处理,无需个人额外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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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状态 :需以个人名义补缴,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到社保局办理,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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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补缴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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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责任
-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保的,可要求补缴,且补缴后年限可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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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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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因辞职、离职等主动中断的,通常无法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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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如2011年前国企职工、60-80年代下岗知青、男性65岁/女性60岁以上)在满足年龄和缴费年限条件下,可申请一次性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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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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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 :单位补缴需在欠缴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个人补缴需符合当地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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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计算 :补缴金额按中断期间应缴金额计算,医保补缴标准为退休上年度社平工资×缴费比例×月数。
建议优先联系原单位或新单位处理,若涉及个人补缴,需提前咨询当地社保局具体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