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底薪标准根据区域划分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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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州区(二类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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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最低工资标准 :187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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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用工 :18.7元/小时
(适用于吉州区内的所有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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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县市区(三类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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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最低工资标准 :174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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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用工 :17.4元/小时
(包括青原区、井冈山市、吉安县等12个县市区及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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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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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标准自2024年4月1日起执行,由吉安市人社局根据省政府规定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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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工资标准与月工资标准按比例换算(如1870元/月对应18.7元/小时)。
补充 :
吉安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约为7,101元/月,但此数据为整体统计,不直接反映底薪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