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户在过渡期内仍能享受政策,主要基于以下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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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脱贫成果
国家实施“脱贫不脱政策”,通过持续帮扶确保脱贫户稳定脱贫。例如,年人均收入低于8000元的低收入群体可继续享受奖补、公益岗位等政策,防止返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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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管理机制
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后进入1-3年观察期,期间仍落实“四不摘”(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不摘保障),保障基本生活并监测返贫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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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兜底保障
一档低保户、五保户等因无劳动能力或收入极低,脱贫后仍可享受1年低保政策,作为社会兜底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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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性帮扶措施
针对因病、因学、因残等突发情况,脱贫户可申请返贫回退,重新纳入贫困户识别范围,享受专项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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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延续性
部分政策(如教育专项计划)在脱贫县持续实施,例如2020年后脱贫县仍可享受国家专项计划政策。
总结 :政策设计兼顾精准帮扶与动态管理,通过阶段性保障和兜底措施,确保脱贫成果可持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