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与建档立卡本质上不冲突,二者是互补的扶贫政策体系,但实践中因识别标准、政策目标不同可能导致覆盖人群不完全重合。关键点在于:低保侧重收入兜底,建档立卡聚焦“三保障”问题;符合条件者可同时享受两项政策,且国家明确要求杜绝“二选一”或人为互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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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别标准差异是核心原因
低保以家庭收入为核心,建档立卡则综合评估“两不愁三保障”。例如,部分低保家庭因领取低保金后收入超过扶贫线但无“三保障”问题,可能未被纳入建档立卡;反之,收入略超低保线但存在住房、教育问题的家庭可能仅纳入建档立卡。 -
政策目标互补而非对立
低保是长期性兜底保障,建档立卡是阶段性精准扶贫。低保解决基本生活,建档立卡通过产业扶持等实现脱贫。国家强调双向衔接:低保对象存在“三保障”问题应纳入建档立卡,建档立卡家庭收入不足则纳入低保。 -
动态管理确保应保尽保
各地需定期复核两类对象,对脱贫低保户给予6-12个月政策过渡期,防止返贫。例如,收入超扶贫标准但低于低保线的家庭可“脱贫不脱保”,重度残疾人可单独纳入低保。 -
地方实践需避免误区
片面追求重合率或强制“二选一”均违规。正确做法是依据家庭实际,分别按程序纳入对应政策范围,并统筹教育、医疗等配套措施。
总结:两项制度协同发力才能筑牢脱贫防线。困难家庭应根据实际需求申请对应政策,基层执行需严格遵循“双向衔接”原则,确保政策红利精准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