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低保户住院时可以申请民政救助,具体方式如下:
一、医疗救助的适用条件
-
基本条件
低保户若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供养范围,且符合当地医疗救助政策,即可申请医疗救助。
-
医疗费用范围
包括住院医疗费用中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但需符合当地政策规定的比例和封顶线。例如:
-
普通疾病救助比例通常为60%,年封顶线6000元;
-
重大疾病救助比例75%,年累计封顶8万元。
-
二、申请流程与材料
-
提交申请
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交材料,包括:
-
医保电子凭证/身份证/社保卡;
-
身份证明;
-
住院病历、费用清单等报销材料。
-
-
审核与审批
县级民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将自动与医保系统对接,实现“一站式”结算。
三、其他辅助途径
-
慈善与社会捐助
可联系慈善机构(如红十字会)或通过社会捐助平台发起筹款,部分企业或个人可能提供专项援助。
-
二次报销
部分地区对低保户医疗费用实行二次报销,具体比例和政策需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四、注意事项
-
医保优先 :民政救助需在医保报销后申请,但医保仅覆盖政策范围内自付部分;
-
医疗救助限额 :年累计救助额度有限(如6000元或8万元),超出部分需其他方式解决;
-
违规情形 :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非疾病原因产生的费用不纳入救助范围。
建议低保户优先通过医保报销减轻负担,剩余部分再申请医疗救助,并及时咨询当地民政部门了解具体操作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