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缘易致贫困户不属于低保户,二者在定义、收入标准及保障措施上存在明显区别。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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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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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缘易致贫困户 :指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低保标准(如年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但因大病、因学、因残等刚性支出过高或收入大幅缩减,存在致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贫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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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户 :指收入水平低于当地月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如月均900元),且符合重度残疾、重大疾病等刚性支出条件,享受国家专项补贴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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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标准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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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缘易致贫困户的收入通常高于低保线(如年人均5000元 vs 低保标准的1.5倍),但扣除刚性支出后可能低于低保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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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户的收入严格低于当地月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无收入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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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措施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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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缘易致贫困户无法享受低保、特困供养等政策,但可能纳入动态监测或获得针对性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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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户可享受教育、医疗、住房等专项救助,收入低于标准则自动获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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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认定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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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缘易致贫困户需通过“一户多保”家庭重新认定或乡村振兴部门监测,收入稳定超过国家贫困线则退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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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户以家庭人均收入是否持续低于标准为退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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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边缘易致贫困户因收入略高且缺乏低保资格,无法直接纳入低保,但可通过政策帮扶缓解困境。若其实际生活因刚性支出低于低保线,可申请临时救助或重新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