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主要针对以下四类特殊困难群体,具体条件如下:
一、重度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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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或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且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标准1.5倍、财产符合规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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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
无论家庭经济状况如何,均可单独申请,仅核算其个人收入、财产及供养费用。
二、重病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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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病患者
患有当地认定的重特大疾病(如Ⅲ级及以上恶性肿瘤、终末期肾病等),且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标准1.5倍、财产符合规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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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患者
家庭人均收入高于低保标准但低于1.5倍,且财产符合规定者,可申请单人保。
三、宗教教职人员
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满3年(含)的宗教教职人员,可单独申请低保。
四、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如因残疾、疾病导致生活无法自理者。
申请条件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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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与财产标准 :低保边缘家庭需同时满足“收入低于标准1.5倍、财产符合规定”两个条件,而低收入家庭仅需收入达标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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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管理 :政策实施后,低保待遇将结合当地实际动态调整,确保保障水平与生活需求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