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低保申请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具体要求如下:
一、收入与财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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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要求
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上海市低保标准(2024年标准为400元/人),且已接受民政部门连续救助6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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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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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户及以上家庭人均货币财产低于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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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户及以下家庭人均货币财产低于3.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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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户籍与居住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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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要求
家庭成员具有上海市非农业常住户口,且至少一人取得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满3年,其他成员迁入需满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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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标准
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
三、家庭结构与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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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数
需至少2人,且家庭成员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如配偶、父母与子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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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人员排除
连续3年脱离家庭独立生活的宗教教职人员、服刑/戒毒人员等不计入共同生活家庭成员。
四、其他限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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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与车辆
家庭成员名下无生活用机动车辆(残疾人代步车除外),无非居住类房屋(如商铺、办公楼等),但“居改非”住房可作唯一居住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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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计算
已领取失业救济金、退休金或工资收入者,其收入不计入低保标准。
申请材料 :需提交书面申请书(可委托他人代写)、身份证明、收入证明、财产证明等,具体以民政部门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