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2024年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为:用人单位需在6月至9月期间,向符合条件的劳动者按月发放防暑降温费,具体金额根据岗位性质分为两档——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其他劳动者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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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时间与范围
防暑降温费发放周期固定为夏季4个月(6月1日至9月30日),覆盖所有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包括合同工、临时工等。高温作业人员(如建筑工人、环卫工等户外作业者)享受更高标准。 -
金额标准与调整依据
天津市沿用2023年标准,高温作业人员每月不低于30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不低于180元。该标准参考本地气候条件、平均工资水平及行业惯例制定,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提高金额但不得低于规定下限。 -
企业责任与执行监督
费用须随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不得以实物替代。人社部门将抽查企业执行情况,违规者需补发费用并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劳动者可通过12333热线或劳动仲裁**。
防暑降温费是保障劳动者夏季权益的重要措施,用人单位应主动落实,劳动者也需关注自身权益是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