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属于独立的艺术学门类,2011年起从文学门类中分离,成为我国第13个学科门类,涵盖理论、音乐舞蹈、戏剧影视、美术、设计5大一级学科,兼具人文性与实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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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定位演变
早期艺术学隶属于文学门类,2011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调整后独立,形成更系统的学科体系,体现国家对艺术教育的重视。 -
核心学科分类
包括艺术学理论(研究艺术规律)、音乐与舞蹈学(表演与创作)、戏剧与影视学(综合艺术形式)、美术学(视觉艺术)、设计学(应用艺术),部分设计专业可授工学学位。 -
专业覆盖范围
涉及绘画、雕塑、动画、播音主持、服装设计等数十个方向,强调技能训练与理论结合,培养创作、表演、研究等多类人才。
艺术学门类的独立标志着其学术地位的提升,为学科发展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同时适应了社会对艺术多元化人才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