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户死亡后,通常没有直接的专项补贴,但家属可申请困难补助金以缓解经济压力。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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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金停发
低保户去世后,其家庭人口、收入或财产状况发生变化,民政部门会依法停发低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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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可向户籍地乡镇或区民政部门申请一次性困难补助金,需提交经济困难表、户口簿等材料,经审核批准后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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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葬费用支持
部分地区可能提供丧葬补助或减免基本丧葬费用,但需以当地政策为准,非普遍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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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相关保障
若低保户生前同时享受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政策(如易地搬迁、产业扶持),其家属可继续申请相关延续性政策,但死亡后无法享受。
法律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低保家庭状况变化时需及时申报,民政部门将调整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