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户死亡后可享受火化费减免政策,通常免除800元费用,但需家属提交书面申请且逝者生前未纳入社保。部分地区还提供接运、冷藏等额外补贴,具体标准以当地民政部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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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核心内容
低保户死亡后,若选择火化且未参加社保,可免除800元火化费。家属需先垫付费用,再凭书面申请到社会事务部门办理退款。部分地区(如苏尼特右旗)还覆盖遗体接运、冷藏、骨灰盒等多项费用补贴,需提供相关票据核销。 -
申请条件与流程
- 逝者需为在册低保对象,且未享受社保待遇。
- 家属需携带经济困难证明、死亡证明等材料,向户籍地民政部门提交申请。
- 火化费“先交后免”,其他补贴可能需事后凭票据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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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政策因地而异,部分城市仅减免基础火化费,农村可能扩展至其他殡葬项目。
- 若低保户生前已纳入社保(如职工养老保险),则无法享受减免。
建议家属提前咨询当地民政部门,明确所需材料及补贴范围,避免遗漏关键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