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军级及以上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的退休政策,军官退休年龄与军衔和职务密切相关,具体如下:
一、退休年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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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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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职以下军官:年满5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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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职军官:年满6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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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职/大军区职军官:年满6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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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退休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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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龄要求 :服役满30年或工作满30年,或年满5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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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与能力 :因战/因公致残(1-6级残疾)、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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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要求 :担任师级以上职务或团级职务且不宜转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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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际退休年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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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职军官 :通常在55-65岁退休,少数工作需要的可延长至65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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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职军官 :通常在60-68岁退休,副军职可延长至68岁(原副军职63岁+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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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岗位 :如大军区副司令(63岁)等高级职务,退休年龄可能更高
三、退休后的安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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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官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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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者办理退休手续,军衔对应的退休工资发放至法定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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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后通常安排到地方工作,军衔对应地方公务员级别(如副军职转正厅级、正军职转副部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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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职人员退休
- 实行聘用制,退休年龄与公务员一致,特殊岗位可申请延迟退休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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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年龄以《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服役条例》为准,个别特殊岗位经批准可适当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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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军级及以上军官通常无需转业,直接退休;正师级军官需满足条件方可退休
副军级及以上军官 在满足年龄和健康条件的前提下, 可以干到70岁退休 (如副军职军官正常退休年龄为68岁,军长可达70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