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外交部职称级别分为外交职务和领事职务两大体系,共设七个衔级,与国内行政级别存在对应关系但独立晋升。大使衔最高(含副部级至副厅级),随员衔最低(科级),关键职务如特命全权大使、总领事、公使衔参赞等需经国务院或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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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职务与衔级
- 特命全权大使:大使衔,国内级别多为正厅级,驻重要国家(如美国、俄罗斯)或国际组织(如联合国)的大使可高配至副部级。
- 公使及公使衔参赞:公使衔,对应司级或副司级,协助大使处理核心事务。
- 参赞至随员:从参赞衔(副司/正处级)到随员衔(副科级),逐级递减,涵盖秘书、随员等基础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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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事职务与衔级
- 总领事:通常为大使衔或公使衔,驻外城市最高代表,级别等同司级或副司级。
- 副领事及以下:最低为随员衔(科级),负责地方性领事保护与事务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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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规则
- 驻国际组织或冲突地区的外交代表(如驻欧盟使团团长)需单独任命。
- 武官、商务参赞等专业外交官虽职衔与政务官一致,但需注明专业领域。
外交职级体系兼顾灵活性与规范性,职务决定衔级,衔级反映资历,晋升需综合外交表现与国内审批。实际工作中,驻外机构规模与驻在国重要性会直接影响具体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