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为副部级,大部分为正司级
中国外交官的级别体系由职务和职级两部分构成,具体如下:
一、职务体系
外交官职务主要分为外交职务和领事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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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职务 :适用于驻外大使馆,是派驻外国首都的机关负责人,如特命全权大使、公使衔参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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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事职务 :适用于驻外领事馆,如领事、副领事等。
二、职级体系
职级从低到高分为以下七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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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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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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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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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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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赞 (含公使衔参赞、参赞等细分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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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使衔参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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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命全权大使
三、职级与行政级别的对应关系
外交职务 | 行政级别 | 举例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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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员 | 科员 | 初级外交官 |
三等秘书 | 副科级 | 中级外交官 |
二等秘书 | 正科级 | 高级外交官 |
一等秘书 | 副处级 | 重要外交官 |
参赞 | 正处级 | 负责专项外交事务的官员 |
公使衔参赞 | 副司级 | 大使馆二把手 |
特命全权大使 | 副部级 | 驻大国或重要国际组织代表 |
四、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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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命全权大使 :仅限驻美国、英国、法国等9个国家,属于副部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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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使 :多数为司、局级(如国内地级市市长),少数为正司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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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赞 :通常为正处至副司级,含政务参赞、商务参赞等细分类型。
五、职务与衔级的关系
外交职务与衔级存在对应关系,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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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命全权大使 (副部级)→ 大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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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使衔参赞 (正司级)→ 公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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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赞 (正处级)→ 参赞
总结
中国外交官级别体系覆盖从科员到副部级,职务与职级双轨并行。外交官通过职务体现职责范围,通过职级反映资历和待遇。驻大国外交官通常为副部级,而一般国家多为正司级,体现了我国外交布局的层次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