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事业单位时,个人档案的存放地点取决于就业状态和单位性质。关键亮点:在职人员档案通常由单位保管,未就业或灵活就业者档案存放于户籍地人才中心,师范生档案由教育局管理,严禁个人自行保管档案。以下是具体存放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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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保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企等具备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会直接接收并保管员工档案。入职后,档案由学校或原单位转递至现单位人事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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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服务机构托管:私企、外企等无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需将档案委托户籍地或工作地县级以上人才中心保管。暂未就业者档案一律转回户籍地人才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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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专项管理:师范类毕业生档案由户籍所在地教育局统一管理,与其他专业档案存放机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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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单位改制、破产时,档案移交至主管部门或指定人才中心;档案遗失需及时补办,避免影响政审。
提示:可通过人社部官网或12333平台查询档案具体去向,确保档案状态正常,避免“死档”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