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干部档案存放地点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具体以单位行政级别和干部职级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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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事业编干部(科级及以下)
档案由 本系统主管单位的人事部门 保管,例如教育系统教师、卫生系统医护人员等,其档案通常存放在所在单位的人事科或档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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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级及以上事业编干部
档案由 上级单位组织科 保管,例如某局下属事业单位的科级干部,其档案需上交至上一级单位的人事部门管理。
补充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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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系统职工(如教师)的档案由学校人事部门保管,与普通事业编干部有所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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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单位无档案管理权限,个人可选择户籍地人才市场、工作地人社局或居住地档案馆存放。
以上信息综合了现行规定及实际操作惯例,具体以单位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