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
低保户证明办理地点及流程如下:
一、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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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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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办理单位 :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居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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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部门 :街道办事处初审后,由区县民政局低保科最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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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低保
- 主要办理单位 :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
二、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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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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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书(统一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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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簿、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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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证明(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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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与公示
- 乡镇/街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评议等方式审核,公示期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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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与发放
- 县级民政局审核通过后,30日内核发低保证,从次月起发放保障金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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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低保需在户籍地办理,农村低保可选择户籍地或常住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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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不齐全时,乡镇/街道会退回补充
以上信息综合自高权威性来源,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政策略有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民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