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户子女工资证明需由单位出具,明确标注收入金额、工作年限等核心信息,并加盖公章或财务章确保法律效力。关键要素包括:子女姓名、身份证号、职务、月均收入(需大写+小写)、单位联系方式及负责人签字,若子女无固定收入需特别注明,农村地区可由村委会开具家庭收入证明。
- 基础信息完整:证明开头需列明子女姓名、身份证号、职务及在职年限,例如“兹证明XXX(身份证号)系我单位员工,任职XX部门XX职务,已连续工作X年”。
- 收入数据清晰:需注明税后月均收入(如“近一年月均收入人民币XXXX元,大写X万X仟X佰X拾元整”),若收入波动需附具体月份数据。
- 单位盖章规范: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农村地区由村委会/乡镇政府盖章,并附经办人签字及日期。
- 特殊情况说明:若子女为学生或无业,需写明“无固定收入”;若家庭因病致贫,需补充医疗支出等困难描述。
撰写时务必确保信息真实,避免涂改,否则可能影响低保审核结果。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民政部门,确认是否需要附加银行流水或税单等辅助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