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户被取消资格的核心情形包括:家庭收入或财产超出标准、隐瞒真实经济状况、拒绝履行申报义务、存在高消费或投资行为等。 动态核查机制下,一旦发现不符合条件的情形,民政部门将依法终止低保待遇。以下是具体分类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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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状况超标
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或拥有汽车、多套房产、大额金融资产(如超过月低保标准12倍)等明显高于保障水平的财产。例如自费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投资股票或雇佣他人经营,均被视为不符合低保条件。 -
隐瞒或虚假申报
故意隐瞒实际收入、财产变动(如拆迁补偿)、家庭成员就业情况,或提供虚假证明。例如通过离婚转移财产、谎报赡养人无能力履行义务等,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3 拒绝履行法定义务
无正当理由多次拒绝就业推荐、公益劳动或家庭状况核查。例如有劳动能力者连续3次拒接工作,或超过3个月未报告户籍迁移、收入变化等信息,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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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消费或违法行为
购买高档消费品(如空调、手机)、赌博吸毒、自费旅游等行为,或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低保标准(如装修超标的住房)。部分地区还规定参与非法组织活动者直接取消资格。 -
动态管理中的失联或违规
未按时申报家庭变动(如成员死亡、退休金增加)、长期失联,或通过“关系保”“人情保”违规获取待遇。部分地区对公职人员亲属违规享受低保重点清查。
提示:低保资格实行动态审核,家庭状况变化需主动申报。若因收入增加退出保障,部分地区可申请6个月过渡期补助。隐瞒信息或骗取低保可能面临资金追缴及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