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核查、公示、审核、录入
监测户纳入程序主要分为以下五步,综合多个权威信息源整理如下:
一、农户自主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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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 :农户通过村内公示栏、村民代表会议等渠道提交书面申请,说明家庭收入、财产及返贫致贫风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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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筛选 :村级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结合家庭经济状况、"三保障"(保障性住房、教育、医疗)及饮水安全等条件进行初步筛选。
二、基层核查与部门筛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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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户核实 :乡镇、街道组织基层干部对申报家庭进行实地走访,核实家庭收入、财产(如住房、车辆、存款)及风险情况,农户需签订《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排查表》并授权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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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协同筛查 :教育、医疗、住房等相关部门提供数据支持,通过大数据比对识别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家庭。
三、村级民主评议与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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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评议 :村级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对初选监测对象进行综合评议,确定拟纳入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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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公示 :将拟纳入名单在村内公告,公示期不少于5天,接受村民监督。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复核。
四、县级审核与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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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级审核 :乡镇对村级上报的名单进行复核初审,提出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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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审批 :县级乡村振兴部门结合信息比对、家庭情况等审核批准,通过后推送至乡镇并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
五、信息录入与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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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录入 :乡镇组织村级将审核通过的监测对象信息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建立动态管理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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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复核 :通过"七级传导机制"(农户申报、村委排查、部门筛查、县级审核)实现动态监测,及时调整监测名单。
法律依据与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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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需严格遵循《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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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环节原则上仅限村内开展,避免重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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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对象认定需经县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或授权。
以上步骤确保监测户纳入过程的公开透明和精准识别,为防止返贫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