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根据保障对象的家庭人口结构和收入来源变化情况,分为 城市低保A、B、C三类 和 农村低保A、B、C三类 ,具体分类标准如下:
一、城市低保分类标准(以安徽省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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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类(特困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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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中有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且收入基本无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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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人(“三无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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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类(困难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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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中有老年人、未成年人、三级以下残疾人且短期内收入变化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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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领取失业救济金后仍未能就业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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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类(一般困难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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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有劳动能力、劳动条件但收入不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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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因临时困难(如疾病、失业等)导致生活困难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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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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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类:按低保标准全额补助(如每人每年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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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类:按低保标准差额补助(如每人每年2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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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类:按低保标准更低额差额补助(如每人每年3600元)。
二、农村低保分类标准(以安徽省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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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类(重点救助对象)
- 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人(“三无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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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类(长期保障户)
- 家庭主要成员为老年人、残疾人等,需长期享受低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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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类(短期保障户)
- 家庭主要成员有劳动能力、就业潜力但存在临时困难(如待业、疾病等)。
补助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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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类:全额补助(如每人每年1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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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类:差额补助(如每人每年1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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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类:更低额差额补助(如每人每年100元)。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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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管理 :两类低保均实行定期核查和动态调整,收入变化或就业情况改善后可能退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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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具体补助金额根据当地经济水平确定,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一般为当地平均工资的70%-80%。
以上分类和标准综合了家庭收入、财产状况及保障需求,体现了“精准施保”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