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户属于返贫监测户的一种,但需结合具体政策执行情况判断。以下是关键信息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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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与认定关系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低保户在新增为低保对象时,会自动纳入返贫监测管理。这是为防止“应纳未纳”现象,确保低保政策与监测机制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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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对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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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户 :因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标准或存在“三保障”“饮水安全”等刚性困难,被纳入监测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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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对象 :包括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三类,其中低保户属于边缘易致贫户的一种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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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管理与交叉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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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对象通过“1+N+1”综合研判方式认定,低保户因收入或生活困难可能被纳入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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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户若因收入骤减、突发重大支出等导致返贫风险,会从低保调整至监测对象,享受针对性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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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执行差异
部分地区可能对低保户的监测有前置审批要求,需结合当地实施细则执行。但总体原则是低保户与监测对象存在交叉,均属于防止返贫的重要群体。
总结 :低保户在符合条件时会被纳入返贫监测,但需以当地政策执行为准。政策设计旨在通过动态管理,确保低保与监测机制互补,有效防止返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