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贫困户、低保户、五保户
低保三类户是指根据家庭经济状况划分的三类贫困群体,具体包括以下三类:
一、一般贫困户
指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户,但尚未达到低保户或五保户的资格。这类家庭可能因以下原因致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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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水平较低 :年人均纯收入未达到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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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乏劳动能力或就业机会 :如因病、残、老或因灾、意外事故导致无法正常劳动。
二、低保户
指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户,主要因以下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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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生活困难 :因病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或生存条件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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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性支出较大 :如教育、医疗、灾害等突发支出导致生活困难。
三、五保户
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无能力的村民,享受以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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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生活保障 :保吃、保穿、保医、保葬(孤儿为保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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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照顾 :如重度残疾人、孤寡老人等。
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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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标准差异 :不同地区对收入、财产等指标的界定存在差异,需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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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管理 :三类户可能因收入变化、家庭状况改善或违规行为被调整出保障范围。
以上三类户的界定依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农村低保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并通过收入、财产、劳动能力等多维度综合评估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