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四类人员是指在低保政策中享有特殊保障的四类群体,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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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边缘重度残疾人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以及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这类人群因残疾程度高,生活困难显著,可单独申请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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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边缘智力残疾人
三级智力残疾人因认知能力受限,难以维持基本生活,属于低保边缘重点保障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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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边缘精神残疾人
三级精神残疾人因精神障碍影响正常生活,需特殊照顾,可单独申请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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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边缘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包括因疾病、残疾等导致生活极度困难,但未达到低保标准的人群,如部分重病患者或重度残疾人。
补充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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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边缘群体通常需满足“收入低于当地标准、无稳定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或法定赡养/抚养人”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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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地区对“低保边缘”的具体认定标准可能略有差异,建议咨询当地民政部门获取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