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取国家补贴款是否构成犯罪,需根据行为性质和后果综合判断,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构成诈骗罪的情形
-
非法占有目的
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企业或项目、伪造关键申报材料,严重违反国家专项资金政策,导致国家财产损失。例如,虚构不存在的养殖小区骗取补贴款。
-
关键性虚假材料
在申报过程中提供虚构或伪造的核心材料(如资质证明、财务数据等),且该行为直接导致补贴资金被非法获取。例如,伪造企业注册信息套取出口退税补贴。
-
数额标准
诈骗金额达到3000元以上即可能构成犯罪,具体量刑根据数额大小和情节严重程度确定:
-
3000-3万元: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
-
30万元-300万元: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300万元以上: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
二、不构成诈骗罪的情形
-
符合政策条件但存在轻微虚假
若行为人虽提供非关键性虚假材料(如夸大经营规模),但补贴资金用于企业正常经营或弥补损失,且无非法占有目的,则一般不按诈骗罪定罪。
-
主观意图非非法占有
行为人因疏忽或误解导致申报错误,未以获取补贴为直接目的,例如误填非关键信息,不构成犯罪。
结论 :骗取国家补贴是否构成诈骗罪,核心在于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及虚假材料的性质。建议通过司法机关依法认定,避免自行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