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魏都区民政局离婚需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材料,经过申请、30天冷静期、审查登记三个核心流程,最终领取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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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阶段
双方需共同到魏都区民政局(天宝路魏都市民之家二楼)提交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部分情况需提前预约,建议携带离婚协议书以备查验。 -
冷静期规定
申请受理后进入30天冷静期,期间任意一方可撤回申请。冷静期结束后,需在第31~60天内再次共同到场办理,逾期视为放弃离婚。 -
审查与领证
第二次到场需携带首次的回执单、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单人证件照等材料。经审查无误后,当场登记并发放离婚证,婚姻关系正式解除。
整个流程强调双方自愿与材料齐全,建议提前咨询民政局(电话:3369678)确认细节,避免因材料缺失延误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