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档案一般存放在户籍所在地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例如县级以上人社部门所属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严禁个人保管档案,且转递需通过学校统一邮寄,不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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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机构明确:未就业毕业生的档案由高校通过邮政EMS或机要通信转至户籍地县级以上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例如某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超大城市政策可能特殊,需咨询当地人社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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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优先原则:若生源地与户籍地不一致,档案默认转至户籍所在地机构。例如,北京高校毕业的江西九江户籍学生,档案应寄往九江市人才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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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托管服务:自2015年起,档案保管、转递等费用全面取消,公共机构提供免费基础服务,包括档案查询、证明开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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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个人经手:档案必须由学校密封后直接寄送,个人携带或拆封会导致档案失效,需重新联系学校补办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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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与查询途径:档案可在高校保留两年,之后自动转至户籍地机构。查询可通过原高校、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或户籍地机构电话咨询。
妥善存放档案关乎未来考公、职称评审等重要事项,毕业生应主动核对转递信息,避免因档案问题影响职业发展。若需异地调档,可通过线上平台或服务机构窗口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