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
会计核算与会计监督是会计工作的两大核心职能,其内容需结合核算与监督的侧重点进行区分与补充:
一、会计核算的内容
会计核算以货币为计量单位,对经济活动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具体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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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记录现金、银行存款等流动性资产的流入流出,以及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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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跟踪固定资产、库存物资等实物资产的管理,包括采购、领用、报废等全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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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管理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债权债务的生成与清偿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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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基金的增减
记录企业资本投入、利润分配等权益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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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通过核算确定企业盈利或亏损,为财务报表编制提供基础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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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编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财务报表,反映企业经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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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会计事项
包括税务处理、审计准备等特殊经济活动的核算。
二、会计监督的内容
会计监督旨在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主要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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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性监督
审核原始凭证,防止伪造、变造,确保经济业务真实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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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性监督
监督经济活动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会计准则,制止违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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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性监督
确保会计记录全面,无遗漏或重复,保障财务报表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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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情况监督
对预算、财务计划等执行情况进行追踪,评估是否达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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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监督
通过制度建设和流程控制,防范财务舞弊风险。
三、补充说明
会计核算与监督形成“三位一体”监督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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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内部监督 :由财务部门和管理层执行,通过制度规范保障财务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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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监督 :财政、审计等机构依法对会计资料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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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监督 :注册会计师等中介机构参与外部审计与评价。
通过核算与监督的协同作用,企业可提升财务管理水平,保障经济活动的合规性与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