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会计监督体系主要包括以下三种方式,构成“三位一体”的监督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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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内部监督
由企业内部会计机构及人员实施,通过制定内部控制制度、财务审批流程等手段,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真实性和效率性。例如设立内部审计部门进行定期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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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监督
以财政部门为主导,对单位会计行为进行法律监督,包括财务检查、行政处罚等。其核心是保障国家财经法规的执行,维护经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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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监督
由会计师事务所、行业协会等社会中介机构及公众参与,通过审计、舆论监督等方式,促进企业财务透明度和公信力。
总结 :三种监督方式相互补充、制约,形成多层次保障体系,共同维护会计信息质量与经济活动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