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计量、记录、报告
会计核算的基本职能是会计工作的核心,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一、基本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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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
确定经济事项是否应纳入会计核算范围,例如判断商品销售是否满足收入确认条件,合同签订是否形成资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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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
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对经济事项进行量化处理,如计算收入、成本、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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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
将确认和计量的结果系统地登记到会计账簿中,确保信息的连续性和可追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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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
通过财务报表(如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向利益相关者(如投资者、管理层)报告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核算内容
会计核算贯穿经济活动全过程,具体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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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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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物收发、增减及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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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的发生与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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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基金的增减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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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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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成果的核算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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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办理会计手续的事项
三、核算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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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计量
以货币为统一计量单位,综合反映经济活动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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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性、连续性、系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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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性:所有应核算的经济活动均需记录,无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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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性:按时间顺序记录经济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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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性:通过分类、汇总形成有机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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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与其他职能的关系
会计核算为会计监督提供基础数据,监督则保障核算质量。核算结果还支持预测经济前景、参与决策、评价经营业绩等拓展职能。
(注:会计核算与监督是基本职能,而预测、决策、评价等属于拓展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