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核算中常用的三种方法为 现金基础会计法、权责发生制会计法 和 混合会计法 ,具体如下:
-
现金基础会计法
以企业实际现金流入和流出为核算基础,仅记录已发生的现金交易(如收到现金、支付现金),不考虑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未收未付项目。适用于小型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
权责发生制会计法
以权利和责任的发生时间为核算依据,记录所有经济业务(包括现金和非现金交易),如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适用于大型企业、国有企业及需要全面反映经营成果的场景。
-
混合会计法
结合现金基础与权责发生制的特点,既记录实际现金交易,又处理未收未付项目(如通过预付/应收账款)。适用于中小型企业,平衡了核算的灵活性与准确性。
总结 :三种方法的核心区别在于对交易发生时点的认定,现金基础注重“收付实现”,权责发生制注重“权利义务发生”,混合法则兼顾两者以适应不同企业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