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会计制度改革主要涉及以下方面:
一、政府会计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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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制度实施
自2019年1月1日起,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全面推行《政府会计制度》,采用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相结合的核算原则,实现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适度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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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目标
通过重构核算模式、扩大资产负债核算范围、完善报表体系,强化财会职能,为预算绩效管理和财政风险防控提供基础支持。
二、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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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体系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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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级设置 :分为初级(助理级)、中级、高级(副高级、正高级),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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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德优先 :建立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对学术造假等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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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范围
涵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公经济组织等在岗会计人员,满足条件者均可参加职称评审。
三、会计法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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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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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会计工作价值取向,强化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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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财会监管,严惩财务违法行为,提升会计人员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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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相关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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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法调整 :简化审批流程,取消中外合作会计师事务所相关条款,下放设立审批权至省级财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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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管理一体化 :通过新制度建立权责发生制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强化预算绩效评价。
以上政策均基于权威部门最新文件,涵盖政府、企业及会计人员等不同层面,共同推动会计工作规范化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