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会计法自1985年首次颁布以来,历经3次重大改革**(1993年、1999年、2017年),每次修订均顺应经济发展需求,强化监管并推动会计制度国际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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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首部《会计法》诞生
奠定我国会计工作基本法律框架,明确会计核算、监督等核心要求,适应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初期需求。 -
1993年第一次修订
扩大适用范围至所有经济组织,简化审批程序,引入“注册会计师”制度,为市场经济快速发展提供支持。 -
1999年第二次修订
强化单位负责人对会计信息的法律责任,增加“公司、企业会计核算”专章,遏制财务造假,回应资本市场规范化需求。 -
2017年第三次修订
重点完善内部控制与会计信息化要求,增加会计职业道德条款,并加强跨境会计监管协作,对接国际会计准则。
会计法的迭代始终围绕经济变革与全球融合,未来或进一步关注数字化会计、ESG披露等新兴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