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去年工资申报更正需根据是否已更正过、申报状态及是否涉及税款调整分情况处理,具体操作如下:
一、更正条件与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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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更正月份已在大厅或扣缴端完成更正,或扣缴端无历史申报数据,则需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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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不支持2019年1月至8月预扣预缴数据的更正。
二、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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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缴端更正(申报期内未扣款/税款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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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扣缴客户端,选择需更正的月份 → 点击【综合所得申报】→【4申报表报送】→【更正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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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收入及减除信息,重新计算税款后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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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厅更正(已通过扣缴端更正或需调整累计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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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公章、原申报记录、工资发放记录、完税凭证、经办人身份证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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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办税服务厅提交更正申请,由工作人员审核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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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缴纳税款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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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填写《个人所得税更正申报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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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正确申报数据及证明材料,申请退补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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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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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需逐月调整后续申报期,避免影响算税及报送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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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需在“年度缴费工资申报”中同步调整社保险种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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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涉及社保缴费基数调整,需携带工资表、银行流水等材料到大厅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