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报表报送时间规定如下:
一、基本原则与时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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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报表
应于季度终了后15日内报送,若遇法定休假日则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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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报表
应于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报送,一般要求在次年5月31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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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度报表
部分纳税人需按月报送,具体要求由省税务机关确定,通常为月后10天。
二、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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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申报与财务报表的区别
纳税申报期限通常早于财务报表报送期限。例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在季度终了后15日内申报纳税,但财务报表需在季度结束后15-30日内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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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申报
经税务机关核准,纳税人可申请延期申报,财务报表报送期限可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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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税务局限制
目前电子税务局屏蔽了“报送期限”选项,需通过税务机关官方渠道修改财务会计制度备案。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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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行业或特殊类型企业可能存在额外要求,需关注具体监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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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因系统操作错误导致期限错误,需通过税务机关审核后修改备案。
以上规定综合了财务会计准则与税务监管要求,建议企业按时履行申报义务,避免因逾期影响信用记录或面临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