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过世后,车牌过户给妻子需办理继承公证并完成车管所过户手续,关键步骤包括:其他继承人签署放弃声明、公证处办理继承权证明、携带材料至车管所办理转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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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继承公证
妻子需携带丈夫的死亡证明、身份证、车辆行驶证及登记证书,与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如父母、子女)共同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若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需签署书面声明,公证处出具继承权公证书后,妻子方可作为唯一继承人继续流程。 -
准备过户材料
需提交的材料包括:继承公证书、死亡证明、妻子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若妻子非本地户籍,可能需额外提供暂住证或居住证明。 -
车管所办理过户
将车辆开至车管所验车,填写《机动车转移登记申请表》,提交材料并缴纳过户费用。车管所审核通过后,重新核发行驶证并保留原车牌(若符合当地车牌保留政策),或通过选号系统更换新牌照。
提示: 各地车管所具体要求可能略有差异,建议提前电话咨询或预约,避免遗漏材料耽误办理。整个过程需耐心处理继承权公证环节,确保法律文件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