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单位累计盈余的计算方法如下:
一、核心公式
累计盈余 = 年初累计盈余 + 本期收入金额 - 本期支出金额。
二、具体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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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计算
以年度为单位,将本年度所有收入(如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与支出(如业务活动费、管理费用等)相抵后的余额,计入当期累计盈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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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项
- 净资产变动 :包括无偿调入/调出资产、上缴/缴回结余资金、单位间调剂结转等产生的净资产变动。 - 以前年度调整 :对以前年度盈余的调整(如会计差错更正、政策变更等)也通过累计盈余核算。
三、会计处理流程
- 期末结转 :年末将“本年盈余分配”和“无偿调拨净资产”科目余额转入累计盈余,借记对应科目,贷记累计盈余。- 借贷方向 :累计盈余借方表示资金流出(如分配盈余),贷方表示资金流入(如调入资产)。
四、注意事项
- 仅统计本年度实际发生的收入和支出,上期数据不重复计算。- 需关注政策变动对累计盈余的影响,如财政补助政策调整可能导致历年盈余重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