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会计的本期盈余计算核心公式为:权责发生制下的总收入减去总费用,差额即为当期盈余。关键亮点包括:需涵盖财政拨款、非税收入等全部收入项,扣除日常运营、资本性支出等费用,并通过抵销调整确保数据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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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与费用的确认范围
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投资收益等,费用涵盖业务活动费用、折旧摊销、债务利息等。需按权责发生制原则,将预付款、应付账款等调整纳入计算,避免现金收付制的偏差。 -
差异调整项的处理
日常活动(如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动用)、投资活动(如股权收益)、筹资活动(如债务还本)产生的差异需单独调整。例如,资本性支出需分期摊销,而非一次性计入费用。 -
合并报表与抵销流程
政府综合财务报告需合并本级财政及部门报表,抵销内部交易(如部门间资金调拨),最终通过试算平衡验证“当期盈余=收入总额-费用总额”的恒等式。 -
年末结转与分配
期末盈余需转入“本年盈余分配”科目,按规定提取专用基金后,剩余部分计入累计盈余,反映历年滚存成果。
提示:实际计算中需严格遵循《政府会计制度》科目规范,结合预算会计数据交叉校验,确保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的差异合理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