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货物确认收入的会计分录为: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客户支付方式),贷:主营业务收入(收入金额),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若涉及税费)。 该分录核心反映企业因销售商品实现的经济利益流入及对应税务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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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方科目选择
若客户采用赊销方式,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若当场收到货款,则直接借记“银行存款”。金额为商品售价与税费之和(价税合计)。 -
贷方收入确认
“主营业务收入”科目记录商品不含税售价,需严格遵循收入确认原则(如控制权转移时点)。特殊情况下可能涉及“其他业务收入”(如销售原材料)。 -
增值税处理
一般纳税人需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按适用税率(如13%、9%)计算;小规模纳税人则按征收率(如3%)计入应交税费。
提示: 实际业务中需同步结转销售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并注意现金折扣、销售退回等特殊情形的账务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