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确认的会计分录需根据业务类型和收入确认条件进行,主要分为以下四类情况:
一、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收入确认
分录 :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预收账款/应收票据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说明 :当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时,确认收入并结转成本。
二、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已发出商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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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出商品时
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成本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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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义务发生时
借:应收账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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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
借: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同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发出商品。
三、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处理
分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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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收入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预计负债(预计退货金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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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货发生时
借:预计负债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主营业务收入(需调整)
借:库存商品
主营业务成本(需调整)
贷:应收退货成本。
四、特殊业务模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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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合同(如建筑、软件服务) :采用完工百分比法,分阶段确认收入。
公式 :确认收入 = 合同总收入 ×(累计成本 ÷ 预计总成本)。
注意事项 :收入确认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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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日常活动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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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利益流入与商品或服务交付直接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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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包括代收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