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账凭证
关于“记账凭证”和“记帐凭证”的表述,综合权威资料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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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写法
根据《会计法》第十四条规定,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 记账凭证 ,二者是会计凭证体系中的两个不同层级。其中, 记账凭证 是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的,用于确定会计分录并作为登记账簿的直接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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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语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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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文件 (如财政部规范)均采用“记账凭证”这一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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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非官方资料可能因输入错误或简化使用“记帐凭证”,但这一写法不符合现行会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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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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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账凭证 的核心作用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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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原始凭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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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经济业务的会计分录(借方/贷方科目及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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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登记明细账和总账的直接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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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用问题
尽管部分早期教材或非官方资料可能使用“记帐凭证”,但根据近年会计准则的修订和财务报告要求, “记账凭证”是更规范、更准确的表述 。
建议 :在正式财务工作中应使用“记账凭证”这一规范术语,以避免因术语不当引发误解或合规风险。